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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信息来源:jianzhu.net.cn   时间: 2014-02-14  浏览次数:328

    股票代码:600984 股票简称:建设机械 编号:2014-006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建设机械5.43-0.05-0.91%陕西煤业4.26-0.15-3.40%带责任。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机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相关要求,对公司及相关主体历年所作承诺的履行情况进行了核查,截至公告之日,公司相关主体还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有: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2013年5月14日,中国证监会核准了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向公司控股股东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机集团”)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5.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3,000,000.00元(含发行费)。本次发行新增100,000,000股股份已于2013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对象建机集团承诺:本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锁定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持的股份)也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承诺时间:2013年6月15日。
   
    承诺期限:2013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20日。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一)、为避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控股股东建机集团承诺:1、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目前没有从事与建设机械相同并构成竞争的产品和业务;2、在本公司作为建设机械股东的事实改变之前,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将不从事任何与建设机械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
   
    承诺时间:2003年1月5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2007年4月26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同意将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所属的建机集团整体划转至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煤化集团”),煤化集团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避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煤化集团承诺:公司不从事与建设机械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不会利用建设机械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建设机械及其他股东的正当权益。
   
    承诺时间:2007年5月8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2011年7月15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煤化集团决定将其持有的建机集团100%的国有股股权无偿划转至西安重工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装集团”),重装集团为煤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划转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仍为煤化集团。为避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重装集团承诺: 今后本公司控制下的所有企业,均不从事与建设机械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本公司不会利用间接控制建设机械的地位损害建设机械及其他股东的正当权益。
   
    承诺时间:2011年7月20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为减少和规范与公司的关联交易,煤化集团承诺:公司将尽量避免与建设机械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建设机械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承诺时间:2007年5月8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为减少和规范与公司的关联交易,重装集团承诺:公司将尽量避免与建设机械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建设机械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承诺时间:2011年7月20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除上述承诺外,截至公告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不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要求的承诺,也没有超过期限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四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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